Pianissimo(很小聲的),或Pianism (鋼琴主義)?!- 「鋼琴室內樂」的形成與演變(二)
前言
上一次,我解釋了巴洛克晚期兩種有大鍵琴介入的室內樂類型,一種是源於義大利的「三重奏鳴曲」(trio sonata),另一種是在法國形成的「合奏曲」(concert)。義式三重奏鳴曲中,大鍵琴被用來彈奏以和弦銜接為主的持續低音,支撐著上方的兩個小提琴旋律聲部。法式「合奏曲」則是以大鍵琴為主,小提琴、大提琴等其他弦樂曲為輔;也就是說,其他的樂器是用來陪襯或伴奏大鍵琴 – 這樣的情況,好像跟一般人的成見正好相反;人們經常認為,鍵盤樂器,不管是大鍵琴或鋼琴,是用來「伴奏」其他樂器的。
十八世紀後半(1750年後)的法國大鍵琴室內樂:旋律單純化、低音常見分解和弦
到了十八世紀後半,也就是1750年以後,儘管巴洛克風格已逐漸成為過去,在法國,以大鍵琴為主的室內樂仍舊繼續存在,然而由於社會風氣的改變,這類室內樂卻產生了質變:大鍵琴彈奏的音樂不再像先前那麼繁複,那麼多對位的交織,那麼複雜的和聲、節奏變化;這個「前古典時期」的音樂被簡化成幾乎沒有數條旋律交錯,而只有一條主旋律,下面是簡單和聲伴奏的樣子;簡單的和聲伴奏經常分解成波動式的分解和弦,也就是俗稱的「阿貝蒂低音」。這類單純化、簡明易懂的音樂,反映出當時通俗化、民主化新社會的風氣 – 寫的太複雜的音樂,新時代「布爾喬亞(中產階級)」樂迷們是無從領受的。
十八世紀後半(1750年後)歐洲興起了鍵盤樂器奏鳴曲
1750年之後,歐洲音樂界逐漸興起一種鍵盤樂器的「奏鳴曲」(sonata),由大鍵琴或新興起的鋼琴彈奏上述的簡易風格的音樂,一般具有快、慢、快三個樂章,也有些省略了中間的慢速樂章,以免太「拖」。這種鍵盤奏鳴曲廣泛被當時許多學琴的人彈奏,就像目前幾乎所有學琴的小朋友們都彈過的「小奏鳴曲」(sonatina)一般 – 我們所稱的小奏鳴曲,其實就是前古典時期的奏鳴曲,後來它在古典時期與浪漫時期,經海頓、莫札特的時代,到貝多芬以後的年代,將被譜寫的格局越來越大、內容與技巧逐漸變得更加繁複、多變化。
形成於法國前古典時期的鋼琴室內樂
但是今天我要談的不是這種鋼琴奏鳴曲,而是與它平行被發展起來的室內樂;這種結合鋼琴與弦樂器的各種室內樂,被統稱為「鋼琴室內樂」,它主要形成前古典時期的法國。
在巴黎發展、英年早逝的中歐作曲家修貝特(Johann Schobert, 1735-1767)

同一首大鍵琴奏鳴曲,同時出版獨奏版和其他樂器伴奏大鍵琴的版本
寫作原則:其他弦樂器依循或重複大鍵琴高低音聲部的旋律
無論如何加進弦樂器,這類室內樂的原則是:小提琴主要重覆大鍵琴在高音區或中音區的主旋律,大提琴經常依循大鍵琴左手的低音聲部;有時作曲者在編曲時,會稍微做些變化,以免由於被動的重覆而顯得單調。無論怎麼編曲,弦樂器真的是用來伴奏大鍵琴,不能喧賓奪主。
留言欄中附上的第一段錄音,是修貝特 Op. 14, No. 1 《降E大調大鍵琴奏鳴曲》的獨奏版;第二段錄音則是同一首樂曲,卻具有「兩把小提琴與一把大提琴的伴奏」,注意樂譜中被用來伴奏的弦樂器,如何「寄生」在大鍵琴之上。
修貝特 Op. 14, No. 1 《降E大調大鍵琴奏鳴曲》的獨奏版
修貝特 Op. 14, No. 1 《降E大調大鍵琴奏鳴曲》,有兩把小提琴與一把大提琴的伴奏
年幼莫札特遊歷巴黎時所創作的鍵盤樂器與小提琴奏鳴曲
莫札特1763、1764年之間,七歲時的第一趟巴黎之行,能夠見識到修貝特與他的音樂,不只在寫作鍵盤樂器奏鳴曲時深受影響,他在巴黎創作的前四首「鍵盤樂器與小提琴奏鳴曲」(K. 6-9),無疑直接受到修貝特的影響。
留言欄附上的第三段錄音,是莫札特 K. 8 的《降B大調鍵盤樂器與小提琴奏鳴曲》。